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:一涉嫌诽谤他人的网络推手主动投案

2011-03-28 [返回列表]【 字体:

      3月21日,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接到报案,称吴某东(男,44岁,华润(深圳)有限公司负责人)受到不法侵害,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。桂园派出所接此报案后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。在调查期间,涉案人员姜某庆(男,43岁,河南焦作人,暂住广州)主动到桂园派出所说明情况。据姜称,其为职业网络推手,在收受他人三万元人民币之后,编造了所谓“吴某东与情妇”的虚假短信照片在网络发布,并组织人员跟帖进行炒作,意图使吴某东及其公司名誉受损,后发现事态发展超出其预期,担心受到法律追究,主动到华润(深圳)有限公司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。


      警方调查后认为,该案涉嫌诽谤违法犯罪,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害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姜某庆在说明情况后离开派出所。目前,警方已告知吴某东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。

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http://t.sina.com.cn/szga